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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2016/12/23 16:30: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出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市工商局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邮编:401147,电话:63845789,传真:63742117,邮箱:cqgsjbgs@sohu.com。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www.9365.com下载。 

(一)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二)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三)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将填写后的《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相关身份证明,确认后发送到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四、申请处理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超过15个工作日。

附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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