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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3/15 16:50:4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渝办发〔2008108号)要求,由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www.9365.com(http://www.hnzzql.com)上下载。

 

一、概述

2016年,按照中央和全市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完善了相关制度,形成由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每个机关处室均落实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

 

(二)严格标准,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澄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众信息网管理办法及内容维护方案》、《关于规范公众信息网、内部综合网信息发布事项的通知》等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了公开服务的针对性,增强了公开制度的可操作性,实现了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

 

(三)统筹兼顾,健全工作机制。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流程的融合。明确要求正式公文、政务信息和业务数据等政府信息产生时,必须由责任人先行提出公开建议,公开建议随政府信息一起进入审批流程。依托业务工作的全面网络化和流程化管理,将信息公开类型作为审批流程必备条件,审批环节中未就公开类型提出审核意见的,不能进入下一流程环节。公文确定为主动公开的,经保密审查后,由专人负责在法定时限内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网站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充实网上公开内容,优化网站导航功能,及时公开预算、决算情况,坚持更新工作动态信息、消费提示警示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6年我局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2条、工作动态729条、机关公文29条、要闻56条、政策解读3篇、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商品质量抽检信息12条。二是丰富网上公开方式。登陆我局公众信息网不仅可以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对应的信息,同时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公众信息网还提供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窗口,可查询全市274万户市场主体(含注吊销)的工商登记信息和来自各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信息,开设商品质量抽检、广告发布监测、消费提示警示、典型违法案件等10余个服务信息类栏目,并提供重庆市著名商标信息查询微型企业预申请等服务,向社会公示全市主体的登记许可信息,公示率达100%三是强化网上办事功能。完善网上办事平台,设立12315网上申(投)诉举报、电子图标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等多个在线办事类、公众互动类栏目,开通网上办事平台黑网吧举报平台等模块。 2016年,我局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信息414条,通过我局公众信息网处理消费者诉求2998;通过市政府公开信箱系统办理来信3900件、通过群工系统群众办理来信297件。四是加强网站保密检查。2016年,我局采取各处室自查和保密办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涉密计算机4台、非涉密计算机300余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1个、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65个、排查网页267个,未发现涉密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一是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信息公开。与市发改委、人行重庆营管部联合出台《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6年版)》,配套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规范》。在部分区县局开展许可类信息直接归集试点工作。升级改造原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本建成全市信用信息“一张网”并通过工商总局验收,实现全国联网。新系统新增其他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表彰以及工商部门“黑名单”、消费投诉、小微企业扶持等信息公示功能,实现了各部门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公示。依托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等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总量达到6205.31万条。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初步形成,以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归集了全市274.86万户市场主体、1.8万户机关事业法人、1.49万户社团法人和1300户法律服务机构的基础信息数据,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共公示涉企信息274.86万户(含注吊销),其中行政处罚信息2931条(工商部门)、10925条(其他部门),公示系统累计访问量达15.8亿次。二是积极推进微型企业发展信息公开。加强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建设,及时公开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全年通过网络载体公开微型企业发展的政府信息达200余条。完善阳光公示平台,全面公示微型企业各项政策,全程公开微型企业申办各个环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渝洽会微企专题展、微型企业创业大赛、首届微型企业微电影大赛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微型企业社会影响力。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实现了微企扶持政策申请审批的全程公示和全程监督。依托小微企业名录(重庆),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大数据监测中心,归集数据2500万条,实施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和失信惩戒。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开发升级了新案件管理系统,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案件管理系统关联。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全系统案件公示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2016年,全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008条,公示率达100%四是积极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51号)要求,对12件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的建议、提案办理复函摘要作出公开。

 

(三)运用多种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加强办事大厅公开。在办事大厅向公众免费发放登记指南,醒目位置向社会公众公示审批项目、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并提供申请表格、登记须知、章程样本、改革内容宣传册等便民服务资料,供申请人领取或下载,全年共发放各类登记资料40余万份。着力打造阳光窗口,实行一个窗口、一站式审批。在我局办事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滚动显示审批项目、登记依据、办照进度等信息,方便申请人了解办事程序和营业执照的办理进度。全面推行绿色通道,全市45个登记窗口企业设立登记当日办结率达69%3个工作日办结率达100%二是运用新闻媒体公开。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全年召开新闻发布活动26场,公开发布微企发展、广告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情况。举办重庆“3·15”网络晚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宣传咨询等活动,吸引超过457万人次群众关注和参与,累计点击量为90多万次。去年共4次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阳光重庆》与网民在线互动访谈,我局领导走进电台直播间接听并解答消费者诉求等系列宣传活动,社会反响良好。三是结合其他载体公开。在日常工作中,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场所,灵活采取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公开申请审查工作。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过程中,始终贯彻集中受理、分散办理的工作原则,明确申请受理部门和工作流程。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过程中,严格审查制度规范,将重要的公开申请提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对公开申请办理中的疑难问题,提请市法制办和市保密局进行协商,杜绝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发生。

 

(二)规范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过程中,我局贯彻集中受理、分散办理的工作原则,明确申请受理部门和工作流程。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过程中,严格审查制度规范,将重要的公开申请提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三)拓宽公开申请受理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和其他方式详细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选择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或当面方式向指定受理机构提出。在受理部门的初审中,只要申请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我局已予受理并依法办理。全年,市局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均依法进行了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系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6件,未出现被撤销、被确认违法、责令履职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机制创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规范化。二是深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三是回应社会需求,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增进公众对工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四是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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