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信息 > 广告发布监测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测警示公告
2018/1/4 16:28:00
 

(2017年第3)

 

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对近期市级新闻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了监测。经监测,发现下列产品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现予以警示公告。

 

序号

产品名称

类别

发布媒体

备注

1

除障则海甫片

药品

报纸

1.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2

康脑丸

药品

报纸

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3

断痒脱毒膏

医疗器械

报纸

1.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4

前烈之光温热中低频治疗仪

医疗器械

报纸

1.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5

舒筋活骨膏

医疗器械

报纸

1.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对上述警示公告中所涉及的违法广告,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患者)要认真识别广告内容,理性选择,科学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0171210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宣传教育处、档案信息中心承办 渝ICP备09007907号-5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 邮编:401147 电话:63845789
Copyright @ www.hnzzql.com 20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