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石柱局会同县食药监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县城城区药品经营户进行随机抽查。目前,已完成对16户药品经营户抽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市局要求,该局主动与县食药监局取得联系,明确了抽查方向,确定了抽查内容,联合制定《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方案》,并上报审核。并在开展抽查前,该局还组织参加此项抽查工作的执法人员召开抽查工作说明会,明确了抽查要求,抽查内容、抽查文书、抽查流程、资料收集、系统录入等问题,强调了抽查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二是扎实开展实地检查工作。按照方案确定的20%抽查抽查比例,市局从县城80户药品经营户中抽出16户确定为检查对象,石柱局联合县食药监局共6名执法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开展实地检查,并按要求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对未及时公示即时信息的经营户当场出具《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经查,1户经营正常未发现问题,4户发现问题已当场改正,7发现问题需进一步调查处理,4户场所失联。
三是规范检查结果处理。现场检查后,由工商局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对经核实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的,该局已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的列入(标记)流程;对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将在责令期限届满之后,根据复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置。(石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