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教育培训市场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家长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工商自身职能职责,大渡口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注重舆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接受咨询答疑等形式,向辖区培训机构经营者和消费者大力宣传《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培训问题,提醒消费者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多方了解、认真对比,选择具有相关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盲目参加各种商业运作的培训活动;告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权利受到侵犯时,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进行维权。
二是畅通12315申诉举报热线。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和消费者协会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相关申诉举报,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办学经营行为,处理有关教学质量、培训费用等问题的相关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确保消费者和教育培训机构两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是加强培训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内网经济户口查询功能,对辖区范围内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调查摸排,并建立基本信息台账,实时监控辖区内教育培训市场情况,督促教育培训机构合法合规从事经营。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执照上墙,公示收费标准,对超时限收费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二是开展广告宣传整治。从收集宣传单、宣传资料等方面入手,规范广告行为,重点针对虚假宣传培训内容、夸大宣传师资力量、使用“第一、最专业”等违反广告行为的绝对化语言宣传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监管合同行为。严查拟定不平等格式条款合同,合同欺诈等行为,责令存在霸王条款的的培训机构进行整改。截至6月底,该局共抄送区教委无办学许可超范围经营1户,责令3户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大渡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