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以来,我市北碚、云阳、九龙坡、綦江、合川等地陆续接到关于“明明商”传销组织的举报,黄奇帆市长批示要求坚决查处。北碚区、云阳县工商和公安机关对黄X、王X、刘X等人分别在北碚、云阳等地组织“明明商”传销活动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1年,黄X等人开始在重庆地区发展“明明商”传销组织,宣称“明明商”是中国农业银行和文化部合作的扶贫项目,只要缴纳4100元支助金就可以加入,并以高额月金返利为诱饵,要求加入人员不断向下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其组织按总领航人、常商、领航人、环民、根芽五个级别进行管理和计酬。
“明明商”组织在黄X等人的策划组织下发展迅猛,发展人员达到1262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参加人员多为中老年人,遍布我市北碚、云阳、江北、沙坪坝、江津、大足、合川、綦江、九龙坡等区县。
明明商传销组织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致使大量群众上当受骗,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2013年11月,公安机关刑拘黄X等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共计18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6人,重庆市工商局北碚区分局分别对骨干分子王X和谭X处以罚款,并对35名上当受骗参与传销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行政告诫。
提示:许多传销组织打着农业扶贫开发的幌子,实质是以高额回报吸引群众参加,不断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